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
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新疆兵团辖区企业可最晚至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