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6日,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扩大阶段性缓缴
今天,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细化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