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蜜芝泉沁
人民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国家药监局今日发布关于停止经营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等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第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