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补贴联动
将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 5%阶段性调整为3 0%,同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