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称,自2022年10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在发现或者获知化妆品不良反应后,应当通过国
人民网北京2月22日电(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官网消息,为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国家药监局近日公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