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获悉,2023年6月18日14时许,城阳区某武术
轻伤经过法院调解是否可以不判刑轻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不管能不能调解都会承担刑事责任。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轻伤一级不可以庭外和解撤案。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1月21日,经历了从犯罪嫌疑人到被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而不批捕的朱某乙感慨万千,特意将一面写有“释法明理化矛盾,恪守公正促和谐”的锦旗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