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优先权原则建设工程优先权作为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能否放弃此项权利建设工程优先权在一般情况下不应被放弃,但在不损害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
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含此前6个试点城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
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